根据《伊月环保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分流方案》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在学生自主选择的基础上,综合考察学生第1-2学期的学习成绩,拟确定2023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学生专业分流名单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公司主管教学副院长或教务秘书,联系方式:89165610。
公示时间:2024年9月3日—9月6日。
伊月环保
2023年9月3日
版权所有:南京伊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2555号
东师官方微信
东师官方微博